消防装备普通防护服
3术语
消防员普通防护服(以下简称防护服)系指消防员在进行灭火战斗时为保护自身而通常穿着的作业服。
4性能要求
4.1结构
4.1.1防护服为仿猎装式,由上装和下装组成。
4.1.2防护服分为常规型防护服和防寒型防护服二种。
4.1.2.1常规型防护服应由阻燃抗湿外罩和可脱卸的抗渗水内层组成。
4.1.2.2防寒型防护服应由阻燃抗湿外罩和可脱卸的抗渗水内层、保暖层、内衬层组成。
4.2重量
常规型防护服(整套)不大于1.6kG,防寒型防护服(整套)不大于3.8kg。防护服重量按本标准中第5.9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4.3颜色
公安消防员用的防护服的上装和下装的外罩颜色应为黄绿色,企业消防员用的防护服的上装应为黄绿色,下装应为深蓝色。防护服镶配有荧光红标志带。色差应不低于GB250中四级要求。
4.4主要材料性能
防护服外罩和标志带应采用具有服着功能的织物制成,应具有阻燃抗湿性能。
4.4.1外罩的阻燃性能,按本标准中第5.1条的方法进行试验,其损毁长度不得大于12cm,续燃时间不得大于2s,阴燃时间不得大于10s,不得有融滴现象。
4.4.2外罩的抗湿性能,按本标准中第5.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,其沾水等级不得低于GB4745中3级的要求。
4.4.3外罩的耐洗涤性能,按本标准中第5.3条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应试验后,其阻燃性能为损毁长度不得大于15cm,续燃时间不得大于5s,阴燃时间不得大于20s,不得有融滴现象,其抗湿性能为沾水等级不得低于GB4745中2级要求。
4.4.4外罩的撕破强力,按本标准中第5.4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,其经、纬向的撕破强力不得小于32N。
4.4.5外罩的干态断裂强力,按本标准中第5.5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,其经、纬向的断裂强力不得小于450N。
4.4.6外罩的耐磨性能,按本标准中第5.6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,磨损100次后,经、纬向干态断裂强力不得小于200N。
4.4.7外罩的抗辐射热渗透性能,按本标准中第5.7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,待完成一个辐照周期时,外罩的内表面温升不得超过15℃。
4.4.8防护服抗渗水内层采用具有服着功能的织物制成,其抗渗水性能按本标准中第5.8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,其耐静水压不得小于4000Pa。
4.4.9防寒型防护服的保暖层,采用涤纶絮片或腈纶人造毛皮制成。
4.4.10外罩的接缝断裂强力按本标准中第5.5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,不得小于360N。
5试验方法
从防护服上取试样进行试验。
5.1外罩的阻燃性能试验按GB5455进行。
5.2外罩的抗湿性能试验按GB4745进行。
5.3外罩的耐洗涤性能试验按附录A(补充件)进行。
5.4外罩的撕破强力性能试验按GB3918进行。
5.5外罩的断裂强力性能试验按GB3923进行。
5.6外罩的耐磨性能试验按附录B(补充件)进行。
5.7外罩的抗辐射热渗透性能试验按附录C(补充件)进行。
5.8抗渗水内层的抗渗水性能试验按GB4744进行。
5.9防护服重量用重量衡器测定,重量衡器允许误差不得大于±0.01kg。
5.10色差测定按GB250进行,目测角度为45°,目测距离为60cm。